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
YIN CHUAN SHI XING QING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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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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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4日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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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检察机关全面推开公益诉讼工作以来,我院按照上级院的公益诉讼工作的安排部署,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黄河流域(宁夏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医疗废物处理三个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为保障专项监督活动的顺利开展,我院制定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在公益诉讼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督促指导下,我院抓住公益受损的严重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及时出台了《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黄河流域(宁夏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医疗废物处理三个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严格部署公益诉讼线索摸排期间、分析研判期间、诉前程序期间,提起诉讼期间,为顺利开展公益诉讼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制定了《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黄河流域(宁夏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医疗废物处理三个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函》,向13个重点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发出三个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函》,通过调阅执法卷宗、实地查看、调查核实等方式,深入开展专项检查监督活动。
经过前期大量周密的安排部署,严谨的调查取证,自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以来,我院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已立案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件,回复整改1件,上级院起诉审查1件。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深入开展公益诉讼三个专项监督活动,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力争办理一批有影响、高质量的公益诉讼案件,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